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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 | 关于做好2022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30来源:12BET员工工作办公室 浏览次数:

本科2019、2020、2021级各班:

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2〕37号)文件精神,按照《12BET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校发〔2020〕88号)、《12BET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校发〔2020〕89号)有关要求,现将公司2022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2022年公司国家奖学金名额6人,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18人。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可以同时申请,但不能同时获得。2021级转专业员工在原学院申请。

二、工作安排

1.系统申请

申请人必须符合相关办法中的申请条件。

申请人登陆校园门户——个人站点——学工应用——奖学金模块严格按照《填表说明》(附件3)如实、规范填写,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成绩排名”按照学分加权平均分的班级排名填写和审核;“综合素质排名”按照员工素质评价结果总成绩班级排名填写和审核。校园门户中员工网上申请功能将于10月4日16:00关闭。

2.纸质材料提交

待学院审核后,方可打印《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律正反面打印不允许加页)。

《国奖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成绩单、获奖材料复印件一份;《国励志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份、成绩单、获奖材料复印件一份。纸质材料请送交员工工作办公室谭晰月老师处(沙河校区学院楼4号楼319办公室),时间另行通知。

3.学院评审

公司评审小组负责审核申请人相关材料,根据学校评审办法和学院评审细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进行评审。评审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4.学校审定

公司提交的评审材料经助学服务中心复核后,提交学校评审委员会审定,审定的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助学服务中心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教育部审批。

特此通知。


联系人:谭晰月

联系电话:61776144

办公地点:沙河校区学院楼4号楼319


附件:

1.1 《12BET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校发〔2020〕88号)

1.2 12BET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2022年)

2.1 《12BET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校发〔2020〕89号)

2.2 12BET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细则(2022年)

3 12BET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小组名单(2022年)

4 填写说明

5 国家级奖学金-员工使用手册


员工工作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