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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 |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辅导员、班主任、员工班级工作助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6来源:12BET 浏览次数:

本科各辅导员、班主任、班级: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普通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教思政〔2020〕1号)等文件精神,加强本科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按照学校学工部工作安排,现将2020-2021学年本科生辅导员、班主任、员工班级工作助理(“三支队伍”)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0-2021学年学校正式聘任的本科生专兼职辅导员、班主任和员工班级工作助理。

二、考核依据

(一)考核依据

《12BET本科生辅导员工作暂行办法》(校发〔2009〕123号)、《12BET本科生班主任工作暂行办法》(校发〔2007〕34号)、《12BET员工班级工作助理管理办法》(校发〔2007〕38号)中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三支队伍考核办法组织实施,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细化考核指标。

(二)考核结构

1.本科生辅导员考核:员工评议公司考核和学生工作部考核三部分组成,分别占考核总成绩的40%、40%和20%,细化后的评分标准如下:

2.本科生班主任和员工班级工作助理:包含员工考核公司考核两部分,分别占考核总成绩的60%和40%。

三、考核安排

(一)员工评议

1.时段。6月15日-6月20日。

2.员工范围。原则上,所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含双培生、预科生)均需参与员工评议;每名辅导员、班主任或员工班级工作助理所带员工参与评价比例达30%,评价结果方有效;

3.方法。员工登录“校园门户-个人站点-学工应用-三支队伍考核”模块,分别进行三支队伍工作评价。辅导员可登录个人校园门户,实时查看未填答评价的员工列表,并应积极组织员工及时进行评价打分。

(二)学院考核

1.时段。6月23日前完成。

2.结构。学院考核包括三支队伍自评和学院审核评价两部分:

(1)自评:本科生辅导员、班主任、员工班级工作助理需登录“校园门户-个人站点-学工应用-三支队伍考核”模块,维护基本信息并进行本学 年自评。其中,毕业生担任员工班级工作助理的需在6月18日前完成自评。

(2)学院审核评价:学院考核评审小组,在6月23日前完成对三支队伍本学年的工作实绩评议。

(三)员工工作部考核与复核

6月29日-7月10日。

(四)考核结果汇总及反馈

员工工作部将对所有结果进行汇总,并反馈至各学院。考核结果将作为辅导员岗位绩效发放、下年度培训研修派出和评奖评优等的重要依据。

特此通知。


公司联系人:薄璐 61776148

学工部联系人:颜培璇 61776663


附件:

1.三支队伍考核系统操作使用说明(员工版)

2.三支队伍考核系统操作使用说明(参评人员版)

3.三支队伍考核系统操作使用说明(院系负责人版)

4.本科生辅导员工作手册系统操作使用说明

5.本科生辅导员工作手册(word版)


员工工作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