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2021、2022、2023级各班: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按照《12BET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校发〔2020〕88号)、《12BET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校发〔2020〕89号)、《关于做好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学字〔2024〕56号)有关要求,现在第一轮(9月启动)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基础上,将公司2024年第二轮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按照上级通知增补国家奖学金名额,2024年公司第二轮国家奖学金名额为6人,2023级转专业员工在原学院申请。
二、奖励标准
2024年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5000元提高到6000元。
三、工作安排
1.系统申请
申请人登陆校园门户——个人站点——学工应用——奖学金模块严格按照《12BET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附件4)和《国家奖学金申请-员工使用手册》(附件5)如实、规范填写和系统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成绩排名”按照学分加权平均分的班级排名填写和审核;“综合素质排名”按照员工素质评价结果总成绩班级排名填写和审核;“申请理由”限定在100字-200字(申请理由请务必核对语句逻辑、错别字、标点符号等,若不合格学院审核时将会驳回重写)。
结合学校要求和学院工作实际,系统申请请在11月1日12:00前完成。
2.电子证明材料提交
请申请了国奖、国励志的同学将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照片打包压缩,于11月2日24:00前发至邮箱xiaoyinghe2024@163.com。单张照片命名为成绩单或相关奖项名称,压缩包及邮件主题命名为年级+姓名+所申奖项。
3.纸质材料提交
待学院审核后,方可打印《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律正反面打印不允许加页)。
《国奖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成绩单、获奖材料复印件一份;《国励志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份、成绩单、获奖材料复印件一份。
纸质材料请送交员工工作办公室和小颖老师处(沙河校区学院楼4号楼322办公室),时间另行通知。(注意:成绩单必须是通过老员工活动中心成绩打印机器打印的带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原件)
4.学院评审
公司评审小组负责审核申请人相关材料,根据学校评审办法和学院评审细则进行等额评审;其中,国家奖学金评审需进行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具体要求将在下方微信群中通知。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评审结果要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5.学校审定
公司提交的评审材料,经助学服务中心复核后,提交学校评审委员会审定,审定的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助学服务中心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教育部审批。
四、工作要求
(一)第一轮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院推荐资格仍然有效,同一奖项已获学院推荐员工的拟获奖资格保持不变,不需再次申报。
(二)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时开放申请,但不能同时获得。因第二轮国家奖学金名额增补,如第一轮已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推荐资格的员工,在第二轮评审中获得国家奖学金推荐资格,则可能出现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空缺情况,因此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步开放申请,相关时间节点、报送材料要求与第二轮国家奖学金评审有关要求一致。
(三)第一轮评审未被学院推荐的申请人,请完善资料后再次提交第二轮评审申请。
特此通知。
请准备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进入下方微信群聊,后续其他相关通知将在微信群内发布,未及时进群导致错过通知则后果自负。
联系人:和小颖
联系电话:61776148、xiaoyinghe2024@163.com
办公地点:沙河校区学院楼4号楼322
附件:
1.1 《12BET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校发〔2020〕88号)
1.2 12BET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2024年)
2.1 《12BET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校发〔2020〕89号)
2.2 12BET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细则(2024年)
3 12BET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小组名单(2024年)
4 12BET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5 国家级奖学金-员工使用手册
12BET员工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30日